广东爱情网 - 新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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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6日

新郎的话:我是040先生。今天,我想对《申》报的读者说:请祝福我们!

一年前,受了别人的怂恿,我写下了那篇《想要认识你》,这是我平生在报刊上“发表”的第一篇非专业文章了。

当我将一马甲袋的应征信拿到家里后,父母忙得不亦乐乎,他们一边帮着阅读来信,一边将它们按照“优先级”编上序号。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来信总数超过180封呢!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信,想象着信的主人的模样,猜测着她们的经历和心思,这是几天也忙不完的。

那个她,现在已经成为了我的妻子,当时她的信可称得上是“技压群芳”,不但信纸干净整洁,而且字迹漂亮,当家里人看到这封信,一致同意定位最高“优先级”。由于001已经被人占去,于是她便被定为000了。讲到这里,我还是将原信附在这里(请参阅“情书回放”------编者),虽然信的内容平实,达不到“奇文共享”的程度,但对于我,已经想见她无疑是一个聪明而又纯情的女孩了。

虽是来信众多,我倒是胸有成竹(因为《申》报编辑曾经提过醒:越挑眼越花)。我将面试的范围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很多人都觉得“见面再谈”比较爽快,我确是比较推崇“电话聊天”的,倒不光从省钱的角度着想。试想每天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去安排劳民伤财的约会,连电话聊天都谈不拢的,也不指望“见面再谈”会有相见恨晚的效果了。和她在电话里聊天是一件快乐的事,开始通电话时我还在北京出公差,那几天光是长途电话费就缴了三百多!我记得有一次通话聊了四个钟头还依依不舍。(回头看看我的成功经验,我大力提倡年轻朋友尤其在“初级阶段”多多利用电话。)我在电话里聆听她的声音,想象她的模样。直到第一次见她之前,我们已经在电话里聊过几十个钟头了。

我一直相信“字如其人”是没有错的,所以看到她的信之后便一见倾心了。见过她本人之后,更觉得“人如其字”了。她非常温柔体贴,越相处越觉得她的好,于是乎,谈婚论嫁也就水到渠成了。我们俩与99年9月9日行了周公大礼,我的上司也特地从台湾赶来做了证婚人。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到此有了圆满的结局。

1999年看来是蛮顺利的。单位里有同事说我“娘子、房子、位子、票子”全有了,差一点就“五子登科”了(不过特此声明:现在最缺乏的还是“票子”,按揭的房子还得还上十多年的债务呢),在此特别感谢《申》报扮演了“红娘”的角色。

虽然好事告一段落,我还是非常感激那些曾经写来应征信的女孩们,那些一个个灵气十足各有千秋的女孩们大概都找到了自己心仪的男子了吧,我衷心地祝福她们!

最后,顺便谈谈我对报纸征婚的看法。就我自己的经历而言,我还是对这种方式蛮欣赏的。很多人可能会对报纸征婚(尤其是还要登出自己的照片)感到不接受,担心被熟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事实上当今社会已经能够以欣赏的态度对待这种坦荡的“抛头露面”了:东方电视台的《相约星期六》节目的成功便是明证(那些“后援团”们不至于会去嘲笑台上的主角们的勇敢吧?)。当我那篇“宣言”登出来后,有些同事甚至抱怨买不到当天的《申》报,似乎有些“洛阳纸贵”的效果呢,多时不联络的旧友也打来电话问候了一番。很多熟识我的人都友好地关心起这个故事的结局来。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事实上找朋友的方式很多很多,对于平时交际不够广泛的人而言,通过报纸征婚也是不妨采用的一种方式吧。也许你的另一半正在某个角落徘徊,看了报纸才得以与你联络呢。有些人以“宁缺勿滥”来搪塞别人问询的话语,又何妨主动出击来给自己更多机会呢?